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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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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问题类:

    1. 为什么读者入室要出示图书借阅证?

    答:为维护我院全体读者的阅读利益,保障其阅览学习的必要条件,故图书馆对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读者做出限制入室的规定,希望广大院内读者给予理解和支持,到图书馆各阅览室时请主动出示图书借阅证并服从验证管理。

     

    2. 对图书馆的工作及服务有意见或建议,应该如何反映?

    答:图书馆欢迎读者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读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和方式:(1)通过图书馆主页上的“馆长信箱”;(2)通过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人员;(3)各部门工作台上的建议本及意见簿。

     

    3. 如何向图书馆推荐购买新书和增订期刊?

    答:(1)在图书馆读者查询系统上进行图书和期刊的荐购操作(2)留言在建议本上(3)以书面形式向工作人员推荐。

     

    4. 图书馆是否接受捐赠文献资料?

      

    答: 图书馆欢迎校内外朋友捐赠文献资料,有意捐赠者请事先与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联系。对于决定收藏的捐赠文献资料,我们将给捐助者发放《捐赠证书》。

     

    5. 如何进行借书证的充值、消费?

    答:届时请按收费管理系统说明进行操作。

     

    6. 如何查找图书馆最新入藏的文献?
    在图书馆主页“联机查询”栏目下,通过点击“新书通报”按钮,便可浏览新入藏的图书。

     

    书刊借阅类:

    7. 怎样知道个人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

    答:如想了解自己的借书情况和还书期限,可以通过点击图书馆主页“联机查询”栏目下的“读者借阅”按钮,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看个人借阅情况。

     

    8. 可以使用别人的借书证借书吗?

    答:借书证是读者在图书馆借阅图书、查询资料的有效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如有特殊情况需代借者,由借书证所有者向图书馆工作人员说明具体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代借。但因代借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书证所有者负责。

     

    9. 允许读者在还一本书的同时又马上将其借出吗?

    答:为了保障全体读者的阅读利益,避免某本书在同一读者手里滞留时间过长,归还的图书应在工作人员重新上架后才可以借出。

     

    10. 发现借书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怎么办?

    答:读者如发现个人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时,请尽快与借阅处工作人员联系,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1. 读者不知道自己借阅证密码了,怎么办?

    答:请带好本人有效证件,到办证点或借阅工作台进行咨询处理。

     

    12. 不到图书馆可以预约、续借图书吗?

    答:只要符合图书续借条件,读者可以自行在图书馆查询机上续借图书,亦可在网上进入图书馆主页后进行续借。图书馆暂不提供预约服务。

     

    13. 如何办理图书续借手续?续借期限多长?

    答:如图书到期需继续使用,允许续借一次,续借手续必须在原借书期未满前三天内办理。其办理方法是:

    1)凭自己的借阅证到借阅处请工作人员帮助办理。

    2)通过图书馆主页自己在网上续借。

     

    14. 法定节日、寒暑假、实习或出差期间,借阅的图书到期怎么办?

    答:读者所借图书的“应还日期”落在法定节日和寒暑假内,图书馆自动化管理系统会自动设置,可在假期结束后的七天内归还,不作逾期处理。

     

    15. 有些文献显示“可借-在馆”,为什么总找不到?

    答:图书馆全面实行开架借阅一体化服务,因此,有些文献在汇文系统中显示“在馆”,但在架位上寻找不到时,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1)刚还回来的文献还未来得及上架;(2)系统显示的“借阅信息”为借出状态,读者忽略了;(3)文献正在被读者取出阅览;(4)文献放错架位,处于错架状态;(5)文献处于修补状态尚未上架;(6)文献已丢失。

     

    16. 显示“可借-在馆”的文献找不到时如何处理?

    答:可到就近的借阅处登记,一旦工作人员找到后可通知读者。

     

    17. 还书时需不需使用借阅证?

    答:不需要。由于目前图书馆馆舍和文献资源还比较紧张,为了充分保障本校读者使用图书馆资源,读者入馆需凭本人借阅证。

     

    18. 随书光盘(附盘)哪里找?

    答:可在图书借阅处查询后办理外借。

     

    规章制度类:

    19. 读者发现所借图书有被画、被撕或其他异常现象,如何处理?

    答:读者在借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当场向工作人员说明,经处理后方可借出。否则责任由本人负责。

     

    20. 所借图书遗失、逾期、污损后怎么处理?

    答:详见读者违章处理规定。

     

    21. 为什么不能在馆里空占座位?

    答:因图书馆阅览室座位有限,为能使其他读者利用图书馆,图书馆禁止读者空占座位。

     

    22. 书刊遗失后如何处理?

    答:首先建议购买并赔偿同版本的书刊。如通过多种途径购买不到,可根据该书刊不同的出版年代及馆藏情况支付3—10倍原书刊价格的赔偿金。

     

    23. 借阅证遗失后怎么办?

    答:读者一旦发现遗失借阅证后,应立即与图书馆办证点工作人员联系,尽早办理“挂失”登记手续。挂失前借阅证被他人窃用后产生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借阅证挂失一周后,读者可凭工作证或学生证来馆办理补证手续,每证收取补证费5元(挂失费1元、工本费4元)。

     

    24. 图书证挂失以后为什么不能马上补办?

    答:让读者有充分时间找原证。补证后,已挂失的证即被注销,同时原证上的借阅信息将被自动转入新证上。

     

    25. 读者补证后,原证能否恢复使用?

    答:读者在挂失后一周内找回借阅证,可向办证点工作人员请求解挂。但一旦读者确认补证后,原证即使被找回也不能再恢复使用。

     

    26. 图书遗失赔偿为什么要比原价高?除了赔款是否有其它赔偿办法?

    答:遗失图书对图书馆的影响非常大,它将对图书馆的馆藏结构和保障能力造成损害,也造成了围绕该书所进行选订、收集、加工、维护等多方面投入成本的提高,损害程度还受该书复本、重置难易、版本替代性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赔偿价格要高于原价。遗失赔偿的首推办法是请读者尽量设法自行重购同种同版图书赔偿。但需要注意的是:你所购买的书应该在内容、作者、译者、出版社、版次、页数、价格等方面与原书一致。建议读者购书前主动向图书馆的文献服务部或文献资源建设部咨询一下。

     

    27. 出馆时监测仪发生鸣叫,怎么办?

    答:应该请工作人员帮助处理。如果正携书刊出馆,请主动到总借阅台出示借阅证,由工作人员验证书刊借阅情况,对于已正常办理过借阅手续的书刊,由工作人员对书进行重新消磁;对于未正常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工作人员将对读者按章进行处理。

     

    电子阅览室类:

    28. 图书馆的主页的作用是什么?

    答:它不仅反映了图书馆文献资源和服务的情况,而且提供了许多网络连接,通过它读者可以获取更多有用的外部信息资源。

     

    29. 在图书馆下载的电子全文,为什么回去后打不开?
    答:电子全文的格式不同,打开时需要的浏览器也不同,如:《维普中文科技期刊全文库》的全文,需要下载安装维普浏览器才能看到;《超星数字图书馆》提供的电子版图书,需要下载安装超星浏览器才能阅读;《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的全文,也需要专用的CAJ或PDF浏览器才能打开

     

    30. 电子阅览室上机的密码遗忘后在哪里查询?

    答:到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处查询。

     

    31. 在电子阅览室编辑文档时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1)注意自带文件的病毒查杀;2)注意经常保存文件并制作必要的备份; 3)发现异常及时向管理人员咨询,以便于及时挽救文件和维护设备;4)使用中要养成爱护公共设备的良好习惯。

     

    32. 为什么学生宿舍的电脑打不开数据库?

    答:目前图书馆所有数据库的版权保护控制使用了IP控制技术,数据库的使用限定在det365在线平台校园网IP地址范围内(图书馆是根据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提供的IP范围来要求数据库厂家开放使用权限)。